2013年12月18日 星期三

超簡單地評價提名委員會

"提名委員會"應否在行政長官普選過程當中插入,最近成了熱話
很多反對的呼聲,內地高幹很多維護的呼聲

提名委員會簡單地說,就是中共中央給普選特首的一個保險
而香港人的立場,則是很要強調"民"選,中共要設這個把關,就不是"民"選了
聽聞中央想的是"選出來的特首要'愛國'愛港(並全)"
而怕在邏輯上不確定性而總有機會有不愛國(或甚也不愛港?)的候選不為其然上了台
自家的兒子發了瘋要零用,為母的誰不怕兒子賭氣去買白粉?
有一段時間,有提出了加入"公民提名"的建議,好像還有其他的提名,是誰提出的已忘記了
但是中央仍擔憂於這個獨立於提委會所提名出來的候選,也是有機會被選到啊
小的就聽軍團內幾干人等說了說出來都覺得自己愚昧的建議:

把"公民提名"設在提委會之前不就好了麼?

對不起我語意經常含糊,常常想省字數但要詳述時又莫名奇妙打很多廢話
換言之,公民提名(或甚其他有"普選"屬性的提名吧)先在提委會之下
就是全民先提名出幾個高號召力的,想他當特首的,就算當了特首也無妨的,然後交給提委會去選
選出的候選人,避開了不想他當選的,不就全都已事先經過大眾的篩選了嗎?
這裏重點的是,因為全民先提名了,已經沒有可能給中央操控的提委會強插別的理想人選進去
而中央也不就可以在提委會透過操控,把不喜好的人剔除了嗎?(像剔除香港電視發牌一樣,不用問理由)
反正留下的,都是全港市民算是認可的

尚未發現大團有這類的地區施行這種有"基本法"或是類似文憲的變種民主制度
我不知"基本法"對普選的部分說什麼,我只是想提出,若公民的疑慮是不想中央提名了揀無可揀的候選者
而中共中央只不過是想有點剔除不合適人的權力呢
那麼先民選出一大批候選者給提委會再篩一批,不就好(兩全其美(省文采))了?



前曾(之前曾經的)四政治主義的文章,帶出了無論何種體制,都只根底上從當權者的素質決定了大家生死
政制的決定,根本不應考慮保障人權,而是以委任到當權者都只可以是賢能為重
大團中成功的民主體制社區,十之有十是"全部"市民都學,政,倫,知全能的
話說地球一日有參與投票的公民沒大學學歷,一日都不能從民主中取得社會進步的成功
以上就離題了









在下者反抗,定必是在上的出問題了
未必是有錯,但一定有著"問題",要處理糾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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